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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文物工作的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據《國務院關于開展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的通知》(國發(fā)〔2023〕18號)文件要求,松桃苗族自治縣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工作已正式啟動,為全面掌握我縣不可移動文物資源情況,做到“應保盡?!?,現面向社會征集不可移動文物新線索信息。
一、征集范圍
松桃苗族自治縣境內地上、地下、水下新發(fā)現的不可移動文物。
二、征集內容
不可移動文物代表了過去人類的藝術和文化發(fā)展成就,是歷史上人類生活的物質文化遺產。不可移動文物主要包括以下幾類:
(一)古文化遺址。主要是指古代人類的居住地和生產活動的場所以及在對自然環(huán)境改造利用后遺留下來的痕跡。
(二)古墓葬。主要是指埋葬古代人類形成的區(qū)域性場所。
(三)古建筑。主要是指古代建造的主體尚存的建筑,例如:老房子、寺廟、影壁牌坊、橋梁等。
(四)石窟寺及石刻。主要是指佛教或其他宗教信仰者在山崖中開鑿的洞窟,雕刻在石頭上的文字、人物、動物或圖案,例如:碑刻、石雕、巖畫。
(五)近現代重要史跡和代表性建筑。主要是指與重大歷史事件、革命運動或者著名人物有關的以及具有重要紀念意義、教育意義或者史料價值的近代現代重要史跡、代表性建筑,例如:會議舊址、烈士墓、紀念碑、革命人物舊宅、老供銷社、老泄洪閘及引水閘、渡槽、橋梁等。
(六)其他。主要是指文化景觀,古猿、古人類以及與古人類活動有關的古生物化石地點,其他具有一定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物質實體等。
三、線索征集要求
為了確保信息的準確性和可靠性,提供線索時盡可能詳細的情況描述,包括名稱、年代、詳細地址等。
四、征集時間
自本公告發(fā)出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止。
五、征集方式
座 機:0856-2830037
陳老師:19188611688
王老師:13312453900
鄒老師:13618566367
電子郵箱:1056396645@qq.com
歡迎社會各界人士踴躍提供相關線索,感謝您為松桃苗族自治縣文物保護工作做出的貢獻!
松桃苗族自治縣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
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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