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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28日,松桃苗族自治縣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第四次會議審議:
免去:
李春波松桃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盤信人民法庭庭長職務(wù);
龍方恩松桃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職務(wù);
李春雨松桃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孟溪人民法庭庭長職務(wù);
諶堯松桃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普覺人民法庭庭長職務(wù)。
任命:
李春波為松桃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副院長;
代意為松桃苗族自治縣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
龍方恩為松桃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
李春雨為松桃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普覺人民法庭庭長;
麻心月為松桃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盤信人民法庭庭長;
馮葉為松桃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孟溪人民法庭庭長;
廖衛(wèi)平為松桃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審判員;
麻建英為松桃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審判員;
龍寄興為松桃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審判員。
松桃苗族自治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wù)委員會
2022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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